连云港市教育局2009年公开选拔13名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市内外公开选拔13名骨干教师。
一、选拔职数
二、选拔条件
(一)招聘职教专业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汽车修理、数控铣、化工工艺、化工分析、烹饪、工民建专业人员须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其他专业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空11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序列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市基本功大赛(专业技能大赛、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的骨干教师,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获得省特级教师、市级名师、市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及获得国家、省、市基本功(专业技能、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事项
1.报考要求:符合报名条件者,其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教师资格专业与报考的岗位相适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政府大楼对面),联系电话:0518-85868088。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包括第一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张。本市应聘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待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方式
考核在市人事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说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汽车修理、数控铣、化工工艺、化工分析、烹饪、工民建、计算机网络专业采取说课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说课按照学段与学科(或相近学科)进行分组,在各学科组内抽签确定说课考核顺序。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说课课题从所报考学段学科的教材中选择。说课和答辩(实践操作)满分各100分,说课和答辩按7:3的权重折算总分,说课和实践操作按权重4:6折算总分,并设合格线,合格线在人事部门监督下确定,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五、录用办法
空按照考核折算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拟定录用人选,经市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市人事部门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先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即解除聘用关系,从解除聘用之日起停发工资,人事档案转至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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