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2009年招考中小学、职校教师通告
为充实我区的教学力量,解决部分科目欠缺教师的问题,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拟招考部分教师,根据茂南区《2009年招考中小学、职校教师方案》,现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茂南籍放宽到2005年以来)。
(二)2005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茂南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以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三)在茂南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
二、报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中小学和职业技校一门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三、招考类别和名额
本次招考中学、小学、职校教师共100人。其中:
1、中学类27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7人、英语5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3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1人。
2、小学类70人。其中语文20人、数学18人、英语31人、计算机1人。
3、职校类3人。其中汽车维修技术1人、数控应用技术1人、服装设计1人。
四、招考学校及科目
报名时,考生可按以下招考学校确定报考志愿:
1、中学类(27人)
市四中(3人):数学1人、地理1人、政治1人
市五中(3人):地理1人、历史2人
市六中(1人):物理1人
市七中(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市八中(3人):语文1人、英语1人、地理1人
下垌学校(1人):物理1人
镇盛一中(2人):数学1人、生物1人
鳌头一中(4人):英语2人、数学1人、化学1人
鳌头二中(3人):语文1人、数学2人
鳌头三中(5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2人
2、小学类(70人)
金塘中心学校(23人):语文9人、数学7人、英语6人、计算机1人
公馆中心学校(15人):语文3人、数学4人、英语8人
镇盛中心学校(5人):语文2人、英语3人
鳌头中心学校(25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13人
袂花中心学校(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3、职校类(3人)
茂南职校(3人):汽车维修技术1人、数控应用技术1人、服装设计1人。
五、考试内容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的形式,主要考核担任中小学、职校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学科教学知识和基本教学理论。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以中学教材内容为主,占8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各占10分),综合为一份试题(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茂南教育人事信息网公告。
六、报考事项
1、符合招考对象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其报考科目以本人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科目为准。
2、报考市四中、市五中的须是本科(含)以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报考其他中学、茂南职校须是专业对口;报考小学的除英语外其他的不限专业。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学科。不能兼报中学、小学、职校。
4、在茂南区支教期满的没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相近专业。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对象的毕业生本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请登录茂南教育人事信息网下载,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验证报名手续。考生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并拍照,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时请带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非师范类毕业生另需带备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另带备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三)报名费用:150元
(四)报名地址:茂南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地址:茂南开发区站南六街15号,即茂南区政府大楼南侧)
(五)咨询电话:0668-2816820
八、录用细则
(一)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层次(分中学、小学、职校)的毕业生,按该专业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再根据该专业的招考总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公布于茂南教育人事信息网)。
(二)入围的毕业生,按报考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不能被所报考学校录用,服从安排者,将按需要调剂到其他同一层次的学校;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被录用资格。缺额从同一层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若出现最后一名同分的现象,则录用专业知识高分者。
(四)如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名额,则按报考人数90%的比例录用。
(五)拟录用的毕业生要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正式录用为茂南区公办教师。
(六)被录用的新教师要与茂南区教育局签订工作合同,在所在镇(中学)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才可申请调动;在茂南区任教五年以上(含五年)才可申请调离茂南区。
(七)根据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规定,支教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上述考试,可在总分中加10分。
(八)符合招考对象条件,于2009年3月被录用到茂南区担任临时专任教师参加上述考试,可在总分中加3分。
招考教师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欢迎考生及广大家长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本招考通告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茂南区政府网
茂南教育人事信息网
茂南区人事局茂南区教育局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