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利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来隐蔽地管制舆论。各国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都隐含着通过向媒体提供信息的方式来巧妙地影响和引导媒体与舆论的政策意图。从政府的角度而言,这当然无可厚非。但我们的问题在于,当民众接受信息的渠道还比较狭窄时,如果一些地方政府通过隐蔽的方式管制和控制舆论,会影响民众对事物的判断,实际上这是对民众知情权的一种隐性剥夺。因此,不排除一些地方今后在尝到了网络新闻发言人的“甜头”后,试图利用该制度来软性管制舆论的可能性出现。
3. 发言人不能驾驭网络舆情。目前我国网络发言人只是简单传递官方态度,对网络舆情缺少必要的关注,对网络特点缺少必要的了解,很难成为合格的“发言人”。今后在网上像“躲猫猫”、“俯卧撑”之类依然少不了,这种网上突发事件,我们的发言人能否轻松应对?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网上舆情的复杂性,也可能令“发言人”手足无措。
三、应对措施
1. 就目前的情形而言,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取得民众的信赖,必须变被动回应为主动发布。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改变对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的认知和态度,从目前的“恩赐”和“被迫回应”两种不良心态中转变过来,主动去回应民众对其自身利益和社会问题的关切。否则,极可能会染上目前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些陋习。
2. 网络新闻发言人需要具备迅速反应能力,同时还要做到发言精确权威,用事实说话,避免使用模糊辞令,减少网民猜疑空间,“这背后需要一个完整的团队,而不只是一个人”。网络新闻发言人应培养对复杂舆情快速作出准确判断的能力。特别在重大突发事件中,面对来势汹汹的网民各类质疑与斥责声音,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团队必须从中归纳和判断出网民最关注的核心问题,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引导公众理性思考。
3. 政府相关部门要赋予发言人相当的自主权力,构建一套联动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发言人只是一个部门或者一个机构的代言人而已,并不是说他个人能进行这样一个政策的决策,或者说对一个事件马上能够作出回应。如果这个机构对于发言人没有支持的话,即使我们设立再多的发言人,在遇到一些有需要的时候,特别是突发事件的时候,他们依然还是不能够发挥作用。
4. 网络发言人的进一步制度化和它的持续性很重要。“网络发言人”制度能否真正有效地实行下去,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网民,不是媒体,而是制度建立者本身的态度。就像传统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提供的应该只是原材料,之后还要加上记者自己的观点和调查,而不是直接提供成品。但如果政府部门还保有直接提供成品的思路的话,网络发言人制度也是一样换汤不换药,归根结底要看“网络发言人”的建立者本身能否真正做到不护短,是否敢于面对和纠正自身的错误。
“网络发言人”的覆盖面要广。网络发言人要面对大众,要多为处于社会底层的、需要帮助的、话语权少的人服务,受惠的面积越大,“网络发言人”制度越能够长久坚持下去,并得到老百姓的尊重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