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事件
政府“网络发言人”新闻链接:
自8月初广东省工商局针对反映韶关工商局“涉嫌滥用职权”的网帖以“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的名义予以回复后,9月初,地处中国西南的贵阳市人民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正式亮相。
此外,云南等一些省区也提出,将在各级政府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
3.38亿网民构成的网络社区使中国开始进入“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时代,“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新余干部出国旅游清单事件”“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事件”,越来越多的热点事件不再是通过传统媒体,而是通过网络被迅速炒热、放大,各级政府不仅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更要学会直面庞大的网络受众,“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出现,是地方政府希望与网民“零距离”接触的积极尝试。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
和传统发言人制度相比,网络发言人制度多了些尖锐,少了些含蓄;多了些隔空角力,少了些正面交锋。但网络上的草根精神往往会弥漫在尖锐的发问上,所提问题也常常不容回避。
现状:1. 由于现实言路管道的不畅,网络被越来越多的民众视作表达意愿和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重要渠道。而且,这种表达又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即时性、非实名性等,政府想要像对待传统媒体那样管制网络又是很困难的。因此,此种情形下,网络的巨大民意构成了对政府的现实压力。政府要想有效地化解此种压力,必须创造一种能够与民众进行良性沟通的方式,及时回应来自网络的各类质疑和诉求,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于充分地利用了现代传播手段和规律以及互联网技术反应迅速的优势,确实比一般的新闻发言人可以更好地了解民意、引导和把握舆论。
2. “网络发言人”在广东的出现,便是网络监督日益主流化、常规化现状的水到渠成之产物。它的最大价值就在于:既开拓了政府与网民正式交流的权威通道,有望对纾解网络民意产生实效;又以一种官方和制度化的新形式,表达了对网络民意、网络监督的平视(而非俯视)、正视(而非侧视)与重视(而非蔑视),体现出行政理念的日趋成熟。
存在问题:1. 网络新闻发言人很大程度上是被网络民意“逼”出来的。这从多个已设立该制度的地方的有关官员的解释就可看出,其初衷多半是为了应对网民对政府行政或某些事件的质询。虽然这也很必要,但政府的主观意图,似乎并不是为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因为说到底,网络新闻发言人只是利用了网络的技术手段和传播规律而已,其背后的操作方式与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无二致,因而时间一久,很难保证不会把现实中的“外交”辞令和“打太极”搬上网来。我国现在多数政府部门都设有新闻发言人,但众多新闻发言人给人的印象是,大话、套话、空话显得多,宣传的迹象明显,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发布成效,甚至民间有对政府信息反着理解的看法。显然,这种信息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起不到沟通公众与政府感情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