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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行政策帮扶9类困难群体享就业
时间:2009-12-07 09:00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作者:www.jsgwyw.org 点击:

近日,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南京已把《失业登记证》、《外来务工人员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等四证整合成一本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今后不论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城里的还是农村的,统一都用这本新证。据悉,《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免费发放,目前已发放了15万本。

 

当日,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一个补充通知,为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便捷通道,比如为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登记设绿色通道,当年首次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时,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南京市划定了9类就业困难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家庭;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城镇家庭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地农民;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200911日起登记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经营性、投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房屋、车辆、土地租赁流转等)。

 

以上9类人员一旦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将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就业困难对象类别,按规定凭证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和其他就业扶持政策,比如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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