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新闻:29日下午,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次常委会审议了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省法院5个专项工作报告;通过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批准了《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省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农委提交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6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梁保华向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对《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梁保华在会议结束前讲了话。他说,本次常委会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省经济运行企稳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为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实现更长时期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再接再厉,危中奋进,巩固和发展经济企稳回升的好势头,进一步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坚持保增长与调结构抓创新更加紧密结合,把深化改革开放作为保增长促发展的根本动力,确保圆满实现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监督的重点,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梁保华说,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不仅要制定出适应时代要求,符合江苏实际的高质量的法规,而且要把法规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坚持一手抓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手抓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梁保华说,要坚持科学治太、铁腕治污、依法治理,切实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太湖治理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任务仍然艰巨。从根本上改善太湖水环境,还需要作出长期艰苦的努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太湖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治理太湖与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太湖水污染防治,既要靠科学、靠投入,也要靠法治。省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面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法律责任。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了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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