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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12项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时间:2009-04-15 08:12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就业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江苏省人事厅4月2日向社会宣布:将采取12项措施全力促进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这12项举措包括:制定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措施;举办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完善人事部门、高校、用人单位“三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作联盟;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办好“江苏省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加强高校毕业生人才交流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

  围绕12项措施,江苏省人事部门将着眼实际、勇于创新、注重实效,适时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培训、成果展、咨询会等活动,培养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部分市、县试点,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帮助和扶持。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评选表彰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标兵;落实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评定职称等优惠政策。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师团、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宣讲团,组织全省人事局长校园行、全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巡回报告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宣讲会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引导、指导和帮助。全年安排1.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省、市、县三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实训,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开展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政策性安置,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倡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公益化,全省各类人才交流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以招聘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活动,对用人单位减免收费


    关键词: 毕业生,就业,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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