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17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1名,招聘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条件如下:
岗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笔试类别 |
其他要求 |
儿科 |
新生儿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肾内科 |
肾内科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心内科 |
心血管内科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消化内科 |
消化内科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神经内科 |
神经内科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风湿科 |
风湿免疫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妇产科 |
妇产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骨科 |
骨外科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泌尿外科 |
泌尿外科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急诊科 |
急诊医学★ |
硕士 |
2 |
西医综合 |
|
麻醉科 |
麻醉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ICU |
危重病医学★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
康复科 |
康复 |
硕士 |
1 |
西医综合 |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ECT |
核医学★ |
硕士 |
1 |
医学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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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 |
医学影像★ |
硕士 |
2 |
医学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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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 |
超声医学★ |
硕士 |
2 |
医学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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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
临床检验★ |
硕士 |
2 |
医学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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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带“★”专业为本次公开招聘特殊专业。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专业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
3、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特殊专业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4、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的体检标准。本次体检标准按执业医师体检标准进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根据“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单位在招聘期间分别通过泰兴人才网和泰兴市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并解答考生咨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获奖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职称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国家普通高校201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上述对象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0年元月6日-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考生报名时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泰兴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人事科。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
考生笔试结束后,确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办法为,按笔试类别计算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再降10分后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技能加试人选。面试和技能加试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和岗位技能加试。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和岗位技能加试。
笔试内容:医学相关类别专业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内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技能加试内容:相应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
附加分条件:
职称:高级4分中级2分助理1分
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每工作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附加分数仅对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有效。
考试时间:2010年元月8日
上午9:00-11:00笔试
下午1:00-5:00面试、技能测试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不含附加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技能测试占20%。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与附加分之和(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技能加试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由招聘单位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除正常工资、奖金外,医院将提供博士津贴、科研启动金、住房等优厚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23-87656255,0523-85921897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605001,0523-87656264
联系人:樊先生、戴女士
泰兴市人事局
泰兴市卫生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