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建灌南县新区人民医院,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医技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院共招聘各类医技专业人员134名(具体专业人员分类见附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从医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无急慢及传染性疾病。
3、熟悉业务,服从安排。近五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专业知识,学历层次、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在最近一个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中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招聘程序
由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灌南县人才服务中心(县行政中心0326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证件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及招聘职位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并填写《灌南县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面(测)试对象,通过灌南县人事人才网站(www.gnrsrc.com)予以公布。
(二)面(测)试
符合资格审查各项条件,且公布期间无反映的人员,作为备聘人员进行面(测)试。主要面(测)试考查应聘者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
(三)体检
依据资格审查、面(测)试等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2005年1月20日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实际表现、工作责任心、工作业绩、医德医风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纳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附表:请点击下载:灌南县新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灌南县人事局
灌南县卫生局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