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宝应县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事业人员15名。根据县人事局、卫生局《宝应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2009年全日制普通医药院校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医用物理职位除外)。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医技职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职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为引进紧缺人才,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医师和物理师资格的可以报考医用物理职位;
5、符合本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职位的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通过选岗报名参加考试,无论报考职位有无形成竞争,一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但不得低于合格线(合格线另定)。
(一)报名
统一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全日制普通医药院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证件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还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
报考人员经审核后填写《宝应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登记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笔试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宝应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登记表》,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宝应县卫生局107室
考生于2009年9月16日至1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书面闭卷考试,内容为各专业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大纲及教材)。笔试于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进入面试(不包括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通知。
3、综合成绩评定: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得低于合格线;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合格线另定)者进入体检、考核(不占用招聘计划指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施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由县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办理事业列编、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一年见习期满按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连续两年未取得相应卫生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本人自谋职业,事业性质也随之取消。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监察局88286088;咨询电话:宝应县卫生局88250583。
五、本简章由宝应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本简章在下列网站公布:
中国宝应网:www.baoying.gov.cn
宝应人事人才网:www.byrsrc.com
宝应卫生信息网:www.bywsj.cn
宝应县卫生局宝应县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