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包括听打和听写两个环节。
听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11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正确率(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即为听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听打测试仅限使用拼音类输入法和五笔字型类输入法,考场将统一提供该两类常用的输入法软件。
听写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7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将录音资料内容记录在指定的记录纸上。正确率(有效记录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即为听写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成绩=听打测试成绩×50%+听写测试成绩×50%。
听打测试和听写测试分别设合格分数线,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
按“面试资格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计算公式,折算出考生的面试资格成绩,并按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从笔试、听打和听写成绩均在相应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并上网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依上述办法在报考同职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注: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㈣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㈤体检、政审、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5%、技能测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从笔试、听打和听写成绩均在相应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以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注:报名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任人选在苏州人才网公示7天,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聘用程序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或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四、管理及待遇
法官助理的管理按《苏州市法院系统聘用制法官助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财政局、人事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月薪3000元左右)。
五、纪律
公开招考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553092(正常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45,12:45-17:00)。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