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面向苏州地区招考聘任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名额
共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苏州(含辖区内各县级市)户籍,年满23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且不超过30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的电脑速录技能、书面记录技能和从事法官助理工作所需要的其他业务技能;
(五)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3(标准对数视力4.5)以上,或者矫正视力1.0(标准对数视力5.0)以上,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助理: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法官助理的。
四、招考程序
㈠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6日(周五),8:00-16:00。
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98号)办公楼三楼。
报名采取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但本人须于11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到上述报名地点接受身高和视力初检,初检合格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有关材料。
本院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并于2009年11月16日至18日在苏州人才网(www.szrc.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注:苏州人才网为本次招聘活动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其他有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此平台发布,报考者应及时关注。)
㈡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并上网公布。进入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