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为民服务质量,金港镇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机关工作人员2名和社区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职位要求 |
1 |
审计 |
2 |
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审计或财经类专业,具有国有(转制股份制)企业负责审计经历或审计事务所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2 |
社区 干部 |
6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6周岁以下;具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4)职位要求40周岁即为1970年1月1日后出生;36周岁即为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金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2)(金港镇长江中路164号)。
2、报考者需到现场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
4、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填写《金港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形式依据报考人数再行确定,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金港镇组织人事办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一年,合同由金港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财政所审计工作人员待遇。录用人员属劳动合同制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发放,若工作出色有特殊贡献的,待遇从优。
2、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依据金委发[2007]9号《关于公开选拔村干部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录用后年报酬按照村、社区条线干部享受。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
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监督举报电话:58338661;咨询电话:58933752。
六、附则
本《简章》由金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港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