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宿迁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检验人员2名,献血纠纷管理员1名(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检验人员岗位,具有中级以上检验职称的年龄可放宽;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检验人员岗位,具有中级以上检验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对象条件者,于2009年11月9日至10日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报名(太湖路260号,三楼314、315房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采供血机构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卫生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84389317(宿迁市卫生局纪委)。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27-84389310 田宇松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信息网 http://rsj.suqian.gov.cn
宿迁人才网 http://www.sqrc.cn
宿迁卫生网 http://www.sqwsj.com
六、本简章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表
市中心血站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检验人员 |
2人 |
本科以上 |
检验类学历 |
1、具有中级以上检验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具有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资格证书; 3、具有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
献血纠纷 管理员 |
1人 |
本科以上 |
法律 |
具有市级采供血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