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航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船员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连云港引航站综合科劳资办(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东路99号)。
4、联系人:许晓荣、王保斌(联系电话:82383249、82388615)。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有关港口和引航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船舶操纵技术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市港口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船员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2009年9月27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关于执行“交通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五、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港口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