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统计工作,进一步充实统计人员队伍,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2名:其中统计工作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各1名,主要在县地方统计调查局从事统计和系统网络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统计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经济类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
4、技能要求:①经济类专业熟悉经济管理和统计等相关基础知识,具有三年以上基层统计、经济工作经验。②计算机专业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 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系统软件;熟悉网络设备的软、硬件维护和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熟悉网页制作、网站建设与维护;熟悉C++等编程语言及VFP、SQL等数据库程序;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报名费用100元,交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09年 9月6日至1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金湖县统计局办公室(县政府行政大楼三楼327室)
联系电话:0517-86888433
报名人数和拟招考数比例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2、考试。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统计与经济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计算机专业加试实际应用操作,笔试成绩占40%, 实际应用操作成绩占60%。
3、考核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职位实际招考人数 1:1确定招聘对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合格后,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依据考试和考核等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部门按照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05669
县人事局:0517-86805412
五、本简章由金湖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金 湖 县 人 事 局
金 湖 县 统 计 局
二OO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