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9]217号)精神,现就江门市直机关2009年招考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
具体见《江门市直机关2009年招考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08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二、招考程序
市人事局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招考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经确认的准考证)→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优胜考生进入体检、考核→市人事局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市人事局对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信息查询及资格审查表填报
报考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江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jmrs.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查询报名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江门市直机关招考雇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规定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张贴个人正面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表送交招考单位审核。
特别提示: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确定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的要求,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报名。3、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4、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市人事局。咨询电话:3333394、3950263。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准考证发放
审核时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审核地点:见《江门市直机关2009年招考雇员审核地点安排表》(附件3)
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招考单位审核:
1.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招考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由招考单位发放准考证(需在相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印章)。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由江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由江门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或雇用人选范围。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请各位考生在
3.岗位类别和考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将岗位分为A、B、C三大类。A类侧重于文化知识,B类侧重于工作经验,C类侧重于操作技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由各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采用的方式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雇用人选范围。
五、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各自所占权重计入综合成绩。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后进行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招考单位按照要求将拟雇用人员有关资料送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填写报名资料与事实不符或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雇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江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jmrs.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公示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七、雇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江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