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矿产勘查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地质矿产勘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地质矿产勘查院工作人员10名。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技术员A岗4名;
2、技术员B岗2名;
3、技术员C岗1名;
4、技术员D岗1名;
5、技术员E岗1名;
6、秘书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年龄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3、热爱地质矿产勘查事业,能吃苦,适应野外地质生活环境,愿意在地质矿产勘查院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09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报名(具体地址:淮安市爱民路西首)。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9月3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报考技术员A、B、C、E岗笔试内容为地质矿产相关专业知识;报考技术员D岗笔试内容为测绘工程专业相关知识;报考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知识及写作。
笔试时间:2009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该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参加同岗位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2)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当场公布。(5)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确定
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国土资源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级。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简章由淮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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