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
招聘单位:盐城市文化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音乐创作(1名)、舞蹈编导(1名)、摄影(1名)
二、招聘范围、人数及待遇
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
待 遇:聘用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群众文化事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
音乐制作: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创作或计算机音乐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熟练的电脑音乐创作技能,创作的音乐作品近年来获过省级银奖以上荣誉。
舞蹈编导:全日制普通高校舞蹈或舞蹈编导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较高的舞蹈基本功和编舞能力,创作的舞蹈节目近年来获过省级银奖以上荣誉。
摄影:全日制普通高校摄影及相近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有较好的摄影技术,取得摄影师职业资格,近年来有摄影作品获奖或发表。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五个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文化局组织。
1、报名的时间、地点:
2009年8月20日---21日,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会议室(市世纪大道与开放大道交界处)。
2、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毕业生证书未发,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证明;(4)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由市文化局、市文化馆进行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盐城市文化馆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根据专业特点,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报考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录取)。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由市人事局、文化局和用人单位另行协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盐城人事编制网和盐城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经市文化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取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盐城市文化局联系电话:0515-86660463 ,88190463
盐城市人事局联系电话:0515-88198705
盐城市文化馆联系电话:0515—86012137
盐城市人事局
盐城市文化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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