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出台大学生村官扶贫创业金使用管理办法
市县新闻: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扶持力度,沭阳县在设立300万元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和3000万元大学生村官创业风险扶持资金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了《沭阳县大学生村官扶贫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由省委驻沭扶贫工作队从后方单位等帮扶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作为大学生村官扶贫创业资金,该资金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办、合办、领办项目。
一是资助扶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总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确定资助金额。
二是借款扶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和高效农业项目因扩大生产规模需拆借资金的,可从扶贫创业资金中安排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无偿使用到期归还借款本金,借款期限最长为2年。
三是奖励扶持。对采取“大户+基地+大学生村官+贫困户”等模式创办项目,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及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可从扶贫创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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