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讯:近日,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发挥宗教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一些农村佛教存在的管理混乱状况,江苏省姜堰市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的宗教政策法规,开展了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强化场所内部管理、规范佛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
姜堰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佛教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市民宗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市佛教协会负责具体活动的实施。同时明确各镇(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统战(宣传)委员、民宗助理、综治办主任、派出所长、文化站长、联防队长、佛教界人士等参加的工作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此活动从2009年4月下旬开始,为期3个月,按调查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五个步骤进行,最终达到农村佛教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