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2009-09-02 09:17:39来源:新华日报 9月1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省委书记梁保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至2012年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09至2012年实施意见(讨论稿)》。
会议认为,国务院正式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明确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江苏沿海省域规划已上升到国家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已成为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这为我省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会议指出,从全国大局看,把江苏沿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全国生产力布局、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客观需要。从省内看,加快沿海地区发展,不仅为我省苏北振兴、苏中崛起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苏南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空间。从目前情况看,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两大政策措施相叠加,“黄金海岸”与“黄金水道”两大资源优势相叠加,使我省沿海地区新一轮发展处在极为有利的地位,具备更加良好的条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沿海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沿海地区的开发开放,着力建设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争取通过三年努力,使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打开新局面。一是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沿海港口群,完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努力把连云港港建设成为国家沿海主要港口、长三角北翼国际航运中心、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二是要加快推进滩涂资源围垦利用,实施港口、二三产业、农业和生态综合开发,提高开发效益。三是着力加快沿海新型产业基地建设,争取尽快启动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四是加快沿海城镇建设步伐,促进沿海地区中心城市发展和城乡空间布局的优化。
会议强调,要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切实加强对沿海地区发展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开拓视野,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大力推进开发思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园区模式、综合开发”的开发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先定位后建设、先试点后推广,努力实现科学开发、集约开发、高效开发,推动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强对《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会议决定,成立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领导小组,主要承担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推进和资金筹措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