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63 号天目大厦1013 房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财政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种、能力和水平的材料;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的面试人数限制。面试按照江苏省财政厅自行制定的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及业务测评,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等一定方式提前告之考生。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被考核人员,并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拟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予以定职定级,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3377;联系人:姚 清 025-83633222;联系人:徐克坚
七、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33242;联系人:金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