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3名工作人员简章 7月18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南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南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开[2005]47号)精神,2009年下半年南通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至1991年7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大专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或生源;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其它(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8:00-15:00;
(二)报名地点:南通市体育会展中心(桃园路7号);
(三)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缴费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及报名费100元;
2、应聘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依据材料等;
3、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依据材料等;
4、应聘人员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对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展位前应聘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改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查审核,并分别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没有主管部门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后,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缴费。经过初审和复审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卡》一份,交《报名登记表》二份、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及报名费,办理考务手续。
4、资格验证。笔试结束后,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上公告。进入资格验证人员须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予以核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增加专业理论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进行专业理论考试的岗位,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与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各50%合计笔试总成绩。
4、笔试成绩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在验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招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特殊岗位的面试由组织人事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体检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结人事关系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十、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58063、85098505;
考务咨询:0513-83558036;
监督举报:0513-83558003、85098517。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