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都市2009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毕业生简章
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需求数见附表。报名数以不低于需求岗位的2倍确定。
二、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9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卫生专业未就业的毕业生,且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要求。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四、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事局、卫生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办法进行。
2、中共党员、CET—6的毕业生,在总分中各加一分。
3、省级“三好”学生或符合以下六项条件中四项的本二院校(专业)以上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直接进入体检(面试合格标准另行制定)。
①本一院校(专业)毕业生;
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三次荣誉的毕业生;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
④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在80分以上或均分在85分以上的;
⑤CET—6425分以上的;
⑥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提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8年毕业生)以及身份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应聘报名表》,每人可选报一个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一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在校期间及毕业后受到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8月3日—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江苏省江都市卫生局人事科(江都市仙女镇金山路,市政府北门)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09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江都市卫生局人事科。
2、考试
①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②面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体检
根据毕业生报考单位与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先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原则,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江都市人才网、江都卫生信息网上公示。
七、聘用
体检、公示合格的毕业生于8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及时到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办理鉴证手续。2009年9月10日举办全市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凡经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与聘用合同鉴证及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
八、毕业生待遇
凡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市人事局、卫生局鉴证的毕业生,均为事业单位人员性质。执行国家、省工资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等。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卫生局负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全过程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
市监察局监督电话:86552393
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4-86552872
考试成绩等事项公布方式:江都人才网、江都卫生信息网。
江都市人事局
江都市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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