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录用规则来看,“刚性”规则或成趋势。现在,很多省区市的录用规则为“刚性”规则,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直接累加计算,或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一半的原则累加计算,根据计算结果确定名次,按照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和考察名单。就当前形势来看,采用“刚性”规则,显然可以压缩人情关系“操作”空间,更好地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
就考试形式来看,“职位竞争考试”仍是趋势。当前,公务员录用考试应当采用“职位竞争考试”,还是统一“资格考试”,争议很多。持“资格考试”观点的人认为,“我国没有建立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时间不统一,考试成绩也不能互相承认,许多考生在各地不停奔波,财力、精力等耗费颇大,这些都使得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成本很高,极不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但是从主管部门的规定看,当前仍是坚持考试录用公务员必须有职位空缺,按照空缺职位的具体要求,一律面向社会实行职位竞争考试。从国情看,我国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不均衡,诚信机制尚未成熟,“职位竞争考试”有利于体现地区差异,便于公务员录用实际操作,有利于保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机制的贯彻落实,因此,在相当一段时期,仍应当以“职位竞争考试”为录用考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