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通知,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234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其中我省17所。
凡具备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且经相关测试合格者,皆可认定为体育特长生。预留计划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录取人数须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经省内高校确认同意报考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测试工作须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其中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4月2-3日,其它项目测试工作须在4月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