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方案
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是市建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以及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散装水泥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建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事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或建材相关的专业(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4、具有淮安市户籍,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9年7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淮安市北京北路112号十四楼)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60535)。
由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9年7月16日(下午2:3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1门,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建材专业知识和写作,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建设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其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建设局组织人事处:83661569
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83661458
本简章由淮安市散装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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