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拟招聘部分微机操作员以及纳税服务热线接线员,派遣到淮安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学历为大专(含)以上。
3、专业为:税收、财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财政学及相关专业。
4、年龄不超过24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好。
6、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强。
7、身体健康。
二、招聘名额
女3名(纳税服务热线接线员),男3名,合计6名。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淮安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在职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才市场(市体育馆内,清江中学对面)4、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二)笔试
(三)普通话测试
根据笔试和普通话测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
(五)微机操作测试
(六)体检。在进入面试等程序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情况,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淮安人才网(www.harczx.gov.cn)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不再另行电话逐一通知。
(七)聘用。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人才网(www.harczx.gov.cn)公告,在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依法与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至淮安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
(二)派遣淮安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派遣期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派遣及期限。
(三)待遇
1、月工资1000元(其中用于考核的为500元),误餐补助100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918869
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