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贸促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泰兴市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泰委发〔2005〕87号)规定,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男性,专业不限,本市户籍或本市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书、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3年及以上招商或外贸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书;
5、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3年及以上招商或外贸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泰兴镇中兴大道218号市政府办公中心15楼1528室)。
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及亲友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专业知识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再组织加试确定),并在泰兴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因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简章》及《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兴人才网和市人才市场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人事档案关系由招聘单位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所签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8766247887655601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87655601
监督举报电话:87614410
网址:泰兴人才网http://www.txjob.com.cn/
本简章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