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科技创业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人员为:商务接待、宣传讲解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女,年龄30周岁以下,已婚育;
2、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1.0及以上;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品行端正,容貌姣好,普通话比较流利(二级甲等以上);
5、语言表达能力强,思维敏捷,做事胆大心细,能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
6、有从事商务接待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2009年8月31日前,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点(高港区科技创业园创业大道8号)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代为报名。报名时交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23-86117236、15951162688,联系人:华先生
五、其他事项
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出具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泰州市高港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州市高港区科技创业园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