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乡镇统计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考试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睢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统计、会计、审计、金融、财政等相关专业;
4、已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志愿者(全日制本科),可自愿报名,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三年内曾被辞退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8月13日至8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睢宁县统计局秘书科(行政办公中心西一楼110室)
联系电话:0516-80151063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由县人事局、县统计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成绩各占50%,笔试8月23日上午9:00—11:0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政审由县人事局、县统计局组织实施。
六、录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统一入县统计局下属综合调查队,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派驻到统计工作薄弱的乡镇工作。
七、有关要求
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事局0516-88307809
本简章由睢宁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