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为适应我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招聘启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重点院校建筑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5、符合本简章及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1、高级建筑师(或副教授以上同等级别) 1名
要求:① 有5年从事建筑设计或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的经验;② 并有较强的城市设计及建筑方案审查能力。
职责:① 为规划局提供建筑方案审查的技术支撑;② 带领编研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城市设计及建筑设计方案等工作。
其他:一经录用,待遇从优。
2、建筑学研究生或重点院校(五年制)本科生 2-4名
要求:① 国家全日制学校建筑学专业硕士或重点院校建筑学五年制优秀本科生;② 有较强的建筑方案设计能力专业技能和较好的专业素养;③具有在规划设计单位实践或工作经历者优先;④ 熟悉国家及地方设计规范,熟练运用相关行业软件;⑤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应聘准备事宜
(1)应聘者将自荐信、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yz_byzx@126.com,或用特快专递寄至我中心,地址:扬州市淮海路43号,邮编:225002。简历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
(2)经审查符合岗位、专业条件者将电话通知,由局人事部门进行统一面试考察并选用。
3、考试形式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其中笔试包括理论基础知识和快题设计。
4、成绩计算及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经过2-3年工作实践后,可通过公开考试进编。
6、咨询电话
0514-87343261 朱先生
0514-82072109 徐小姐
0514-87346432 孙先生
扬州市规划局
扬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地理信息)中心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