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丰市农机局拟在全市公开招考1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及人数:大丰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言行记录。
3、了解、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热爱农机化事业,有立志服务奉献“三农”工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学历及专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机械化专业或相关专业(机电工程、机械制造等),文字功底好。
5、身体条件: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20日。
报名地点:7月18日在人才招聘大会现场(大丰高级中学食堂三楼),7月19日-20日在大丰市人才市场(市人事局二楼)。
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报名费用:100元/人。
2、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局和市农机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①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50%)和写作(50%),考试范围参考《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2009年新大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②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人数与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全部参加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政审、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确定等额政审、体检人员,若出现分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优先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政审、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若出现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政审、体检并公示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办理调入手续。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6、纪律要求
(1)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在市人事局和市农机局发出考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招聘《公告》由市人事局、农机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3929231(市人事局)、83818603或13584772848(市农机局)。
特此公告。
大丰市人事局
大丰市农机局
200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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