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2009年职业中学、少年宫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年8月1日至8月5日报名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江苏省泰州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和泰州市少年宫。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职位为专业课教师。江苏省泰州第二职业高级中学为4人、泰州市少年宫为1人。相关招聘要求详见附表:《泰州市海陵区2009年职业中学、少年宫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海陵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海陵区,含2008年划入海陵区的苏陈、罡杨两镇,不含市开发区等)2007—2009届(其中2007—2008届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海陵区外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海陵区外在编在职(在岗)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市海陵区2009年职业中学、少年宫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计划一览表》规定的相关招聘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要求。
4、海陵区外在编在职(在岗)符合条件的教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纪律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海陵区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审批等7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海陵区人事局、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网站、海陵人才网和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8:3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报名地点设在海陵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海陵区教育局内,泰州市南山寺路76号),报名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收费按泰州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海陵区生源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报到证(或2007、2008、200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海陵区的证明、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
海陵区外2009届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报到证(或200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
海陵区外在编在职(在岗)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一学历毕业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在岗)和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两张。
所有证件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本人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必须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报考人员须填写《泰州市海陵区职业中学、少年宫专业课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不符合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规定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所需证件不全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和补报。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其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2009年8月6日18:00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9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答题。试卷分职业中学卷和少年宫卷两种,满分均为100分。内容为所报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于2009年8月11日上午9:00在报名处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8月12日(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形式为说课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8月11日上午9:00在报名处公布,面试通知同时发放。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费等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海陵区人事局、教育局依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9:00在报名处公布,体检通知同时发放。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本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海陵区人事局、教育局共同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考核结束后在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网站、海陵人才网和泰州市海陵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非师范类的新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和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23-86237750、86231572(海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23-86998268(海陵区教育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海陵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85320523-86998278
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五日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