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给排水管理中心为市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水利、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水利工程管理员2名、给排水管理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水利事业,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2007年至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水利工程管理员须是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给排水管理员须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男性。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由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间:2009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南环路12号)。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语文、法律知识,试卷为100分制,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命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上午8:30-10:30;地点:市人才市场。应考者须带准考证、身份证。
3、
面试:取笔试成绩前三名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市水利局共同组织实施,按规范程序运作。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在指定医院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可一次性递补。体检由市人事局、市水利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水利局组织考核。考核后由人事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
6、录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溧阳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2)、新录用人员,其档案、人事关系在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见习)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由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本简章由市人事局、水利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事局
溧阳市水利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