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恰逢制造南京“6·30”惨案的“醉驾”司机张明宝宣判的前一天。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透露,即日起,江苏省推出五大措施,建设查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据介绍,自7月1日以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30078起,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32.8%。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一旦查获“酒驾”,我省将按“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安部“四个一律”和省公安厅“五项措施”按最上限处罚,对执法中查获的一些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直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将推出温馨提示和代驾服务。接下来,有关部门会协调相关行业协会与宾馆、饭店、酒吧、KTV等餐饮娱乐行业签订协议,明确经营者承担劝阻酒后驾驶的义务。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代管、代驾、代送”三代服务措施,,要求餐饮娱乐业员工主动推介酒后“三代”服务,对需要代驾服务的客人,按规程提供服务;对客人不愿意代驾的,由餐饮娱乐企业联系车辆代送;对没有开走的车辆,有条件的应提供内部停车场代为保管。
此次会议上,省公安厅、省信用办、江苏保监局等部门还宣布,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会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凡“酒驾”被查处或者“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均列入个人信用记录,并作为个人信用报告的组成部分,供政府部门、银行等机构办理个人相关事宜及用人单位招聘、个人晋升等过程中的参考依据。与此前我省仅对企业负责人做这样的规定相比,纳入信用记录的人群范围明显扩大了。
今年6月30日晚,“醉驾”司机张明宝制造的交通事故惨案举国震惊。昨日,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决定,建立“禁止酒后驾驶”主题宣传日,这一天被列入其中,以此警醒“酒驾”之人。除了6月30日外,今后每年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前一日,也被确定为“珍爱生命、请勿酒后驾驶”主题宣传日。
昨日,省文明办、省监察厅等部门特意强调了针对党员、公务人员酒后驾驶惩戒的制度。有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公务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与评先创优挂钩,凡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当取消当事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将纳入我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评比考核体系,凡单位员工酒后驾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