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南京市人事局核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为全额拨款市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为培养具有高、中等学历的应用型人才,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及其它要求。
(三)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中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应聘者在2005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并且在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远程教育机构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相关教学及管理能力。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
1、计算机专业教师5名。35岁以下,计算机专业;
2、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35岁以下,美术教育专业;
3、行政管理专业教师1名。35岁以下,行政管理专业;
4、英语专业教师2名。35岁以下,英语专业;
5、工商管理专业教师1名。35岁以下,工商管理专业;
6、法律专业教师1名。35岁以下,法律专业;
7、技术处技术岗位2名。35岁以下,计算机专业,熟悉技术服务工作;
8、教务处管理岗位3名。熟悉教务教学管理工作;
9、教学处管理岗位1名。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10、开放教育学院管理岗2名。熟悉教学教务或学生管理工作;
11、学生工作处管理岗1名。熟悉招生工作;
12、远程教育中心管理岗2名。熟悉招生或培训工作。
13、教学系管理岗3名。熟悉系务或学生管理等工作。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时间:
2、地点: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912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承
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资格证书等,并提供一寸照片一张。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应聘者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五、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师德规范、实用写作等。
笔试时间:9月14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南京市游府西街46号
2、面试。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学校公布并通知本人。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试讲部分占60分、答辩部分占4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总分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通知本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时间、方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学校将于2009年9月下旬对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广播电视大学网站(www.njtvu.edu.cn)、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网站(www.ncc.com.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5-82212113、82212115
监督电话:025-822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