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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招聘公告
时间:2009-09-08 08:58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www.jsgwyw.org 点击: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和要求如下:

 

职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及要求

招聘对象

新闻记者

1

硕士研究生

新闻、中文或经济专业2年以上新闻单位工作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

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09 9 22日— 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南京市山西路437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种、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命题写作,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单位自行确定的面试方法进行,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四、录取

考试结束,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签订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参照用人单位同岗位人员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3868    联系人:张迪    

 

六、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633242    联系人:金钟静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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