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指望一纸禁令就能根治干部"玩乐风"
时评:部分干部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玩乐风”原因何在?基层干部对此怎么看?近日,人民日报联合人民论坛杂志所做的一项面向基层干部的匿名调查显示:针对这一现象的原因,31%的人表示是因为“开展工作的需要”,49%表示是因为“人情交际的需要”。值得深思的是,对此现象的态度,有60%的人认为这
是“人情往来,无可奈何”,20%是因为“工作要求,必须参加”。(见6月9日《人民日报》)
“人情往来,无可奈何”、“工作要求,必须参加”,读了这则报道,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又增添了许多“理解”:原来,一些人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竟然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就是说,沉迷于吃喝玩乐、声色犬马,并非完全是人家心甘情愿的。这至少说明,这些干部的觉悟还是不低的,对于吃喝玩乐、声色犬马等与自己身份不相符合的问题还是心知肚明的。
可问题在于,既然“明知”不符合自己身份又因何而“故犯”?进而言之,什么样的工作必须到娱乐场所开展?难道人情交际离开了娱乐场所就不能进行?
显然,“工作需要”在这里成了遮羞布,“人情交际”成了挡箭牌,而思想滑坡、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思想和作风上的真问题却被回避了。这种对待“玩乐风”的态度足以说明,个别基层干部放纵个人私欲到了极为严重的程度,甚至到了麻木不仁的状态。
整治干部“玩乐风”,已经到了下决心动真格的时候了。
有人说,干部“玩乐风”多发生在八小时之外,组织等部门的监管难度很大,还涉及干涉个人隐私等问题。果真如此吗?要知道,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是公权力执掌者,其区别于普通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私生活领域适用公共人物的权利克减原则。因而,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公务员八小时以外的私生活领域,符合法治精神。当然,监管的难度客观存在,而解决监管难,关键是要调动广大群众反腐的积极性。比如,前不久浙江某地审计局长的按摩消费账单就被网友曝了光。
上述报道说,刹住干部“玩乐风”,关键靠制度规范。此话有理。那么,如何规范?一直以来,党纪国法中并不乏制约党员干部行为、修树道德品行的规定。早在1995年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就作出了“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和其他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规定。有关地方和执法部门也发布过类似禁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执行和落实上述规定,其中尤其缺乏更为强力有效的、能够被称为“高压线”的严厉措施。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让作为社会资源主要掌控者和公权力行使者的干部多一些行为规范,多一些严格约束,肯定不是坏事。
我们当然不能指望有关部门发出一纸禁令,就能够根治干部“玩乐风”。但是,部分干部沉湎于娱乐场所,危害不浅,不可小视。整治干部“玩乐风”,的确到了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的时候了。
更多信息关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