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新闻资讯┆ 公务员招录┆ 最新招聘┆ 考试资料┆ 报名查分┆ 在线咨询┆ 教材中心┆ 考试论坛┆
省人事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学法时间每年累计未满40个学时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不得评为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和晋升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