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驻外外交人员法;决定免去周济的教育部部长职务,任命袁贵仁为教育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条约。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免去高来夫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李晓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
他说,会议通过的驻外外交人员法,从法律上明确了驻外外交人员的职责、条件、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外交衔级和职务制度,规范了驻外外交人员管理体制,对于建设高素质外交人员队伍,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贯彻落实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我们把修改选举法作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及时启动修改工作。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赞成这次选举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认为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的修改方案,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够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大家强调,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选举法的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势得到更好发挥。审议中,大家对草案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考虑到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法律,政治性强,各方面都很关注,草案拟进一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请法律委会同法工委根据各方面意见认真修改,经12月份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后,再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吴邦国在讲话中还回顾了今年的人大监督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