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新闻资讯 公务员招录 最新招聘 考试资料 报名查分 在线咨询 教材中心 考试论坛

资讯搜索: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时政热点 >
广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通知
时间:2009-09-16 08:52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www.jsgwyw.org 点击:

  

昨日(15),广东省人事厅下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再次为大学生就业助力,其中要求基层公有单位要及时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与返聘退休人员,腾出岗位用于毕业生就业。

 

年内安排1.8万见习岗位

 

通知指出,根据广东省“三年六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20092011年,全省要组织认定5000家用人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提供6万个见习岗位,其中今年,广东将认定见习基地1500家,提供1.8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珠三角各市应按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10%的比例安排非本地户籍省内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

 

据了解,事业单位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基地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能提供20个以上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见习工作岗位,每个岗位见习时间为36个月,见习岗位数量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人数的10%,并能按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见习人员。

 

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基地所在地县(区、市)以上政府共同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高于120%执行,其中企业支付部分不低于补贴标准的70%。基本生活补贴按月发放,由政府支付的部分先由见习基地垫付,见习期满后由政府一次性补贴给见习基地。

 

基层单位增人大学生优先

 

据介绍,全省将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就业渠道。基层公有单位的增人计划,应优先用于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及时清退在编不在岗人员与返聘退休人员,腾出岗位用于毕业生就业;支持、鼓励国有企业优先吸纳毕业生就业。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同时,将解决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基本就业。

 


    关键词: 高校毕业生   就业推进行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