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医改将解决607万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参保问题
时政热点: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在2009年解决607万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
《工作安排》指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决全国607万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指导和督促地方解决其他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工作安排》要求,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3.9亿人,比2008年增加7200万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工作安排》同时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要稳定在90%以上。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负责,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每年80元补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地区可于2010年达到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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