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海门市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江苏省海门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
(二)具体招录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料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录办法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9日9:00-11日17:00。
(2)报名办法:一律网络报名,登陆http://www.hmrsrc.com/,报考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初审。
(3)交费:每名报考者在初审合格通过后,须缴纳100元报名(笔试)费。一律通过电子银行汇款到指定帐户:中国工商银行9558821111000393934,用户名:陆锡兵。
(4)考生在12月18日(8:00-12:00)携带2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凭银行汇款原始凭据,到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处领取《准考证》。
(5)各岗位招录名额与报名人员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3比例,按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中文专业加试一篇作文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9日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专业知识
中文专业8:30-11:30
笔试地点:公布在海门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hmrsrc.com/
3、资格审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结束第二天(即12月20日)8:00之前在"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于20日上午9:00对通过笔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并根据所报考的职位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等。有工作单位的须出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资料一致。如果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时替补人选。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技能。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招聘岗位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下午14:00。地点将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通知到考生。
5、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经考核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空缺。
6、体检
经考核合格者,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
7、录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无不良反映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三、法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整个招录工作由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海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2213672
招考考务电话:0513-82202234
江苏省海门市人事局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