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泗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与主导产业相适应的人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名额采取面向社会、择优竞争的方式为11个主管部门下设的2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宿迁市棉花原种场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单位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要求;
4、2009年10月以前(含2009年)历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5、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11月24日上午8:30——11月26日下午5:3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信(在职人员)、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及2寸彩色近照2张,填写《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在县政府大楼827房间。报名时每人交笔试费100元。
(二)考试
1、笔试(11月2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11月27下午2:00-4:00到县政府大楼827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时间和地点的要求,准时到笔试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2007、2008年度泗阳县到村任职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11月29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须及格。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免笔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时每人交面试费100元。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未通过公示人选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通过公示的人选,由县人事局、编办分别办理相关录用入编手续。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监督电话:0527-85271991)。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71853。
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