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平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6.符合事业单位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8日(9: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皮市街228号二楼)
3.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二)收费
经现场资格验证合格后,考生填写报名表,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两张,办理报名手续。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
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卷)
时间:2009年11月3日9:00—11:30
考试地点:平江区政府大院3号楼三楼会议室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所有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记载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用人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承办单位由平江区人事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和聘用的手续。
三、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平江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平江区人事局
平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