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和报名要求
(一)招聘职位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镇江市2009年第二次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各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工作待遇等可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各职位对年龄、工作年限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如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74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4日8:30-11:30,2009年10月25日8:30-11:00。
2、报名地点:10月24日在镇江市体育馆(健康路2号)“镇江市2009年金秋大型人才交流会”会场,10月25日在镇江人才市场二楼大厅(解放路5号)。
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可事先下载填写。下载网址http://www.zjsrsj.gov.cn/tabledownload/bgxz1.asp)。招聘单位和市人事局对登记表所填信息审核合格后,应聘者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用100元,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截止报名结束,报名人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应聘者报名时须自行确认符合报考职位的所有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录取前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部分职位加试(见职位表),分值均为百分制。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后,由市人事局确定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不达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对达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有加试的,按公共科目占60%、加试科目占4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不超过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有加试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加试科目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常识、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和行政职业能力。
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7日(周六),报名者须于11月5日至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解放路5号镇江人才市场一楼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一周内在镇江市人事局网站(www.zjsrsj.gov.cn、镇江人事考试考工网站(www.zjrsks.com.cn)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A类职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素质;C类职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重点考察专业素质。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如有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录用手续。被录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录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人事局咨询电话:0511—84403293,监督电话:0511—8440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