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编外聘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身体素质好,能适应户外工作需要。
5、具有扬州市维扬区户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9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维扬区人事局(维扬区行政中心4115室)
(3)报名程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后填写《扬州市维扬区招聘城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明可免交考试费用。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②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③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扬州市维扬区招聘城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真实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④开考比例3:1,不足比例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及该比例确定实际招聘计划人数。
⑤考生于10月30日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10月31日上午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B类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评按江苏省人事厅、公安厅《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最低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被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局发给《聘用通知书》,报到时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在报到前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期间按照《扬州市维扬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将考试、考核情况和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维扬区人事局:87636732,区城管局:87312471,区监察局:87636078。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维扬区人事局和城管局解释。
二OO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