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为市残联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一所致力于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公益性机构。为适应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康复中心师资结构,满足学前康复教育需求,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4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教师3名;
2.淮安市博爱康复中心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详见淮安市残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答辩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于2009年9月24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到市残联(淮安市健康西路130号)办公楼四楼报名。
由淮安市残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文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主要考察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教师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答辩方式,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招录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517-83605646
市 残 联:0517-83664731
本简章由淮安市残联负责解释。
2009年9月16日